 随着我国社会法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加强,不少关于反腐案件的报道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但很多媒体的报道却存在误导公众的问题,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律师提示新闻媒体:报道未生效判决涉及的案件应注意措辞。
如原某某高校干部因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后,个别媒体在报道该案时就存在了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在终审判决下达之前,当事人是否有罪、该当何罪都不能确定。但有些媒体在该案终审判决下达之前进行报道时使用的标题是肯定口气的“受贿70万被判刑10年”、“受贿七十余万 判监十年”等等,这种标题容易误导公众,以为当事人已经被确定有罪。希望媒体在报道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要误导公众,给当事人名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对于某些歪曲事实、做虚假报道和胡乱评述、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媒体,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等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治中国,全社会的每一个团体和个人,只有知法、守法,才能共建和谐社会,邦道律师事务所愿为每一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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